1. 股東會決議日: 111/06/06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 )廖宗仁:KoBrite Corp.法人董事代表/萬輝有限公司(香港)董事/高輝光電科技(股)董事長/Bright Crystal Company Limited董事/河南晶鴻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東莞佰鴻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
(2) 謝其嘉:KoBrite Corp.董事/Bright Crystal Company Limited董事/河南晶鴻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3) 廖心蓓:KoBrite Corp.董事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為公司業務發展需要,可能發生本公司董事同時擔任與本公司業務範圍類似之他公司董事或經理人情形。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表決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廖宗仁:東莞佰鴻電子有限公司董事/河南晶鴻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謝其嘉:河南晶鴻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廖宗仁:東莞佰鴻電子有限公司董事/河南晶鴻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謝其嘉:河南晶鴻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東莞佰鴻電子有限公司:廣東省東莞市高步鎮高龍東路8號
河南晶鴻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遂平縣富強路北段電業局東側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東莞佰鴻電子有限公司:LED元件封裝及相關產品組裝
河南晶鴻光電科技有限公司:LED晶體及LED元件封裝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無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無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